近期,不少投资者的实际持有感受与理财产品业绩展示有较大落差。特别是一些中高风险产品,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远远低于成立以来的收益率和近1年收益率。
银行理财产品近期收益与过往业绩展示相比频频“缩水”为哪般?投资者应如何正确参考收益率指标?理财业绩展示应如何进一步规范,以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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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展示的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为3%、4%,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还不到1%?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近期收益率远低于展示收益率的现象引发关注。
《金融时报》记者随机查询某股份制银行理财公司发行的一款中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发现,产品页面展示的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为4.45%,近6个月年化收益率为4.99%,但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仅为0.51%,近3个月年化收益率为1.75%。
无独有偶。另一家国有大型银行旗下理财公司发行的风险等级为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其近期收益率与业绩展示相比也存在明显“缩水”现象。该产品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为3.03%,但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仅为1.12%。
与此同时,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形式复杂多样,包括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区间年化收益率等,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普通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的评估和选择难度。
银行理财产品近期收益与过往业绩展示相比频频“缩水”为哪般?投资者应如何正确参考收益率指标?理财业绩展示应如何进一步规范,以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围绕这些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金融时报》记者查询多家银行手机银行App发现,银行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形式复杂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7天年化收益率,近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年化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等。其中,现金管理类产品业绩展示一般采用的是7天年化收益率。而一些风险等级R3及以上的理财产品,其业绩展示方式更为多样化。
由于各种理财产品选择的展示区间不同,投资者近期持有感受与产品展示的收益率存在不小的差异。不过,理财产品在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之后,都会强调“业绩基准不代表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
普益标准研究员何雨芮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包括两方面:一是部分理财机构为吸引客户资金,倾向于选择更优的一个或多个区间业绩指标进行展示。二是受债市表现影响,部分理财产品净值有所回撤,短期收益表现弱于长期表现。
“部分机构担心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是通过线个月的收益率转换为年化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短期波动的影响,或会引发投资者恐慌,故而选择对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进行展示。”何雨芮表示。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业绩表现是理财产品获客、稳客、活客的重要抓手。因此,渠道端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通常更倾向于选择读数对投资者更友好的方式来展示业绩,有利于理财规模稳定。
近期,不少投资者的实际持有感受与理财产品业绩展示有较大落差。特别是一些风险等级为R3及以上产品,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远远低于成立以来的收益率和近1年收益率。记者查询多款R3理财产品发现,业绩展示的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为2%左右,但近1个月、3个月年化收益率却均为负值。
据了解,R3及以上产品主要定位于能接受中风险及中高风险、高风险的投资者。在产品设计上,这些产品通过采用多资产、多策略的配置思路,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打底的基础上,通过权益资产、非标及项目类资产等更多元的大类资产配置选择来博取收益增长。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受到债市调整等因素影响,对理财产品短期业绩形成一定影响。”王一峰表示,近1个月年化收益是通过线个月的收益率转换为年化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短期波动的影响,特别是在市场短期调整相对较大的时期体现更为明显,并可能导致投资者对理财的频繁申赎。
随着银行理财进入全面净值化时代,“刚性兑付”不复存在,净值波动幅度加大已然成为新常态。对此,王一峰表示,投资者应逐步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理性分析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更深入地了解所投金融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而不仅局限于对投资时点理财历史收益率读数的过度关注。何雨芮表示,银行需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理财产品的特性和潜在风险,以便其能从多个维度进行判断emc易倍,作出更加理性的投资决策,而非仅仅依赖业绩展示本身。
这种“报喜不报忧”的业绩展示形式,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值得关注。何雨芮表示,由于部分机构展示产品收益率较高,带给了投资者较高的收益预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
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高度关注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发展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2023年1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对于过往业绩计算方法、展示区间等提出规范化要求。但当前理财产品业绩展示形式对投资者来说仍相对多样和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的评估和选择难度。
“后续应基于大众投资者应有的知识、经验和理解习惯等进一步对业绩展示行为作出规范。各理财机构也应遵循监管机构的要求,确保所有业绩展示符合相关规定,避免误导性宣传,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何雨芮表示,银行应该提供更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投资者能够在公开渠道较为容易地获取理财产品信息。同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清晰地向投资者说明产品的实际收益情况、风险等级、投资策略以及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